擬題勿胡標亂點*
有同工問:「標點符號的運用,可會是以
CMI 教學 (特別是在測驗、考試卷) 所遇到的問題之一?」
無論用英文 (EMI) 或中文 (CMI) 教學,正確使用標點符號都是很重要的。標點符號就等於人的眉目,可惜很多人對標點符號的使用都不加注意,隨意為之,這是因不重視、不懂得正確使用標點符號而造成。
我們在擬寫測驗、考試卷時,對標點符號的使用不要掉以輕心,否則會影響了考卷的質素。
試看下面一例:
公元 313 年,____把基督教定為羅馬帝國法定宗教.
A.
凱撒大帝
B. 安東尼
C. 君士坦丁皇帝
D. 奧古斯都大帝
這題顯然受到英文句號書寫方式的影響。英文的句號 (full stop) 是一個小黑點「.」,中文的句號是一個小圓圈「。」,它還有一種形式是一個小圓點「.」,一如英文的句號,但只在科技文獻中使用。上題句末的「.」應改為「。」。這是很多由
EMI 轉為 CMI 的同工經常犯的錯誤,他們習慣了用英文的標點符號,一時改不過來。
再看另一例:
(四)配對 10%
(試分別列出種姓等級制度下的各項職業,每個答案只可用一次)
1. 第一等級 |
A. 政務官 |
2. 第二等級 |
B. 印度教負責人 |
3. 第三等級 |
C. 木匠工人 |
4. 第四等級 |
D. 地產富豪 |
5. 賤民 |
E. 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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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殺人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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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奴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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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農村大地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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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農村租田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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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公主的夫婿 |
這題的指示部分不必加上括號 ( ),括號是標明行文中註釋的話,例如:
中國猿人 (全名為「中國猿人北京種」,或簡稱「北京人」) 在中國得以被發現,是對古人類學的一個重大貢獻。
正確使用標點符號可以提升母語教學的質素,這說法相信大家都同意吧?
各位同工,你有意見嗎?歡迎參加討論。來件可以傳真至母語教學教師支援中心 (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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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為「擬題要正確使用標點符號」
明報 31/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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