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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濫用「在」

  用「在......」作定語、狀語或補語的句子叫「在字句」。「在」的用法很複雜,大致來說,「在」可以用來表示時間、處所、範圍和條件,例如:

時間 ─ 在晚上、在佛誕
處所 ─ 在車站、在學校
範圍 ─ 在工作中、在學科上
條件 ─ 在同工的支持下、在科主任的領導下

  由於「在」字的應用的範圍很廣泛,出現了濫用的現象。其實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在」是可以不用的,好像「在今天我要上學」,句中的「在」便可刪去。

  部分同工編寫試題時,有時也濫用了「在」字,以下是兩道題目及修改後的說明:

  1. 「在香港,大多數發電廠都以煤或 _____ 來發電。」

  宜改為:

  「香港大多數發電廠都以煤或 _____ 來發電。」

  由介詞「在」引導的短語,如果「在」字位於句首,最好把它省去。在上面的例子中,無論把「香港」解釋為地點狀語或主語的一部分,意思都不會改變。

  2. 「請在下圖顯示的人體各部分,提議一項保持個人衛生的方法:」

  在上述的例句中,「在」字宜改為「就」字。「就」在「就......提議 / 提出」中限制了動作的範圍。

  各位同工,你對上述的問題有何意見?歡迎參加討論,來件可以傳真至母語教學教師支援中心 (2517 4403) 或進入 http://cmi.hku.hk 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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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報 17/0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