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語文專區》
   
 

General rules for writing numerals in publications
國家技術監督局1995-12-13批准、發佈1996-06-01實施

前言
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

前言

  本標準是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原國家出版局、原國家標準局等中央七部門1987年1月1日頒佈的《關於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試行規定》的基礎上制定的。國家技術監督局在技監局標函[1993]390號複函中建議:“鑒於該規定涉及面很廣,各種出版物發行國內外,數量和範圍都很大。為了使全國各行業都按此規定執行,建議將該規定內容制定為國家標準。”

  本標準借鑒了國內多家有影響的出版社和報社的成功經驗,參考了英國、前蘇聯、日本、新加坡的有關資料,多次召開座談會,徵求首都新聞界、出版界、教育界、科技界專家的意見,特別是新華社、廣播電影電視部、人民日報、解放軍報、人民出版社、商務印書館、科學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和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等單位的意見。

  阿拉伯數字筆劃簡單、結構科學、形象清晰、組數簡短,所以被廣泛應用。本標準的宗旨在於:對漢字數字和阿拉伯數字這兩種數字的書寫系統在使用上作比較科學的、比較明確的分工,使中文出版物上的數字用法趨於統一規範。

  本標準從1996年6月1日起實施,從實施之日起,《關於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試行規定》即行廢止。

  本標準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提出並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均、厲兵。


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出版物在涉及數字(表示時間、長度、質量、面積、容積等量值和數字代碼)時使用漢字和阿拉伯數字的體例。

本標準適用於各級新聞報刊、普及性讀物和專業性社會人文科學出版物。

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出版物亦應使用本標準,並可制定專業性細則。

本標準不適用於文學書刊和重排古籍。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7408—94 數據元和交換格式 信息交換日期和時間表示法

GB 3100—93 國際單位制及其應用

GB 3101—93 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一般原則

GB 7713—87 科學技術報告、學位論文和學術論文的編寫格式

GB 8170—87 數值修約規則

3. 定義

本標準採用下列定義。

物理量 physical quantity

用於定量地描述物理現象的量,即科學技術領域裡使用的表示長度、質量、時間、電流、熱力學溫度、物質的量和發光強度的量。使用的單位應是法定計量單位。

非物理量 non-physical quantity

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量,使用的是一般量詞。如30元、45天、67根等。

4. 一般原則

4.1 使用阿拉伯數字或是漢字數字,有的情形選擇是唯一而確定的。
4.1.1 統計表中的數值,如正負整數、小數、百分比、分數、比例等,必須使用阿拉伯數字。
  示例:48 302 -125.03 34.05% 63% ~ 68% 1/4 2/5 1:500
4.1.2 定型的詞、詞組、成語、慣用語、縮略語或具有修辭色彩的詞語中作為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
  示例:一律 一方面 十滴水 二倍體 三葉蟲 星期五 四氧化三鐵 一O五九 (農葯內吸磷) 八國聯軍 二O九師 二萬五千里長征 四書五經 五四運動 九三學社 十月十七日同盟 路易十六 十月革命 “八五” 計劃 五省一市 五局三勝制 二八年華 二十掛零 零點方案 零歲教育 白髮三千丈 七上八下 不管三七二十一 相差十萬八千里 第一書記 第二輕工業局 一機部三所 第三季度 第四方面軍 十三屆四中全會
4.2 使用阿拉伯數字或是漢字數字,有的情形,如年月日、物理量、代碼、代號中的數字,目前體例尚不統一。對這種情形,要求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數字而且又很得體的地方,特別是當所表示的數目比較精確時,均應使用阿拉伯數字。遇特殊情形,或者為避免歧解,可以靈活變通,但全篇體例應相對統一。

5. 時間 (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

5.1 要求使用阿拉伯數字的情況
5.1.1 公曆世紀、年代、年、月、日
  示例:公元前8世紀20世紀80年代公元前440年公元7年1994年10月1日
5.1.1.1 年份一般不用簡寫。如:1990年不應簡作 “九O年” 或 “90年”
5.1.1.2 引文著錄、行文注釋、表格、索引、年表等,年月日的標記可按GB/T 7408—94的5.2.1.1中的擴展格式。如1994年9月30日和1994年10月1日可分別寫作1994-09-30和1994-10-01,仍讀作1994年9月30日、1994年10月1日。年月日之間使用半字線 “-”。當月和日是個位數時,在十位上加 “0”。
5.1.2 時、分、秒
  示例:4時15時40分 (下午3點40分) 14時12分36秒
  注:必要時,可按GB/T 7408—94的5.3.1.1中的擴展格式。該格式採用每日24小時計時制,時、分、秒分隔符為冒號 “:”。
  示例:04:00 (4時) 15:40 (15時40分) 14:12:36 (14時12分36秒)
5.2 要求使用漢字的情況
5.2.1 中國干支紀年和夏曆月日
  示例:丙寅年十月十五日 臘月二十三日 正月初五 八月十五中秋節
5.2.2 中國清代和清代以前的歷史紀年、各民族的非公曆紀年
  這類紀年不應與公曆月日混用,並應採用阿拉伯數字括注公曆。
  示例:秦文公四十四年 (公元前722年) 太平天國庚申十年九月二十四日 (清咸豐十年九月二十日,公元1860年11月2日) 藏曆陽木龍年八月二十六日(1964年10月1日) 日本慶應三年 (1867年)
5.2.3 含有月日簡稱表示事件、節日和其他意義的詞組
  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應用間隔號 “•”將表示月和日的數字隔開,並外加引號,避免歧義。涉及其他月份時,不用間隔號,是否使用引號,視事件的知名度而定。
  示例1:“一•二八”事變 (1月28日)“ 一二•九”運動 (12月9日) “一•一七”批示 (1月17日) “一一•一O”案件 (11月10日)
  示例2:五四運動 五卅運動 七七事變 五一國際勞動節 “五二O”聲明 “九一三”事件

6. 物理量

物理量量值必須用阿拉伯數字,並正確使用法定計量單位。小學和初中教科書、非專業科技書刊的計量單位可使用中文符號。

示例:8 736.80km (8 736.80千米) 600g (600克) 100kg ~ 150kg (100千克 ~ 150千克) 12.5m2 (12.5平方米) 外形尺寸是400mm X 200mm x 300mm (400毫米 x 200毫米X 300毫米) 34℃ ~ 39℃ (34攝氏度 ~ 39 攝氏度) 0.59A (0.59安﹝培﹞)

7.非物理量

7.1 一般情況下應使用阿拉伯數字。
  示例:21.35元 45.6萬元 270美元 290億英鎊 48歲 11個月 1 480人 4.6萬冊 600幅 550名
7.2 整數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現在具有統計意義的一組數字中,可以用漢字,但要照顧到上下文,求得局部體例上的一致。
  示例 1:一個人 三本書 四種產品 六條意見 讀了十遍 五個百分點
  示例 2:截至1984年9月,我國高等學校有新聞系6個,新聞專業7個,新聞班1個,新聞教育專職教員274人,在校學生1561人。

8.多位整數與小數

8.1 阿拉伯數字書寫的多位整數和小數的分節
8.1.1 專業性科技出版物的分節法:從小數點起,向左和向右每三位數字一組,組間空四分之一個漢字(二分之一個阿拉伯數字)的位置。
  示例:2 748 456 3.141 592 65
8.1.2 非專業性科技出版物如排版留四分空有困難,可仍採用傳統的以千分撇“,”分節的辦法。小數部分不分節。四位以內的整數也可以不分節。
  示例:2,748,456 3.14159265 8703
8.2 阿拉伯數字書寫的純小數必須寫出小數點前定位的 "0"。小數點是齊底線的黑圓點 "."。
  示例:0.46不得寫成.46和0.46
8.3 尾數有多個 "0" 的整數數值的寫法
8.3.1 專業性科技出版物根據GB 8170—87關於數值修約的規則處理。
8.3.2 非科技出版物中的數值一般可以 "萬"、"億" 作單位。
  示例:三億四千五百萬可寫成345, 000, 000,也可寫成34, 500萬或3.45億,但一般不得寫作3億4千5百萬。
8.4 數值巨大的精確數字,為了便於定位讀數或移行,作為特例可以同時使用"億、萬"作單位。
  示例:我國1982年人口普查人數為10億817萬5288人;1990年人口普查人數為11億3368萬2501人。
8.5 一個用阿拉伯數字書寫的數值應避免斷開移行。
8.6 阿拉伯數字書寫的數值在表示數值的範圍時,使用浪紋式連接號 " ~ "。
  示例:150千米 ~ 200千米 -36℃ ~ -8℃ 2500元 ~ 3000元

9.概數和約數

9.1 相鄰的兩個數字並列連用表示概數,必須使用漢字,連用的兩個數字之間不得用頓號 "、" 隔開。
  示例:二三米 一兩個小時 三五天 三四個月 十三四吨 一二十個四十五六歲 七八十種 二三百架次 一千七八百元 五六萬套
9.2 帶有 "幾" 字的數字表示約數,必須使用漢字。
  示例:幾千年 十幾天 一百幾十次 幾十萬分之一
9.3 用 "多" "餘" "左右" "上下" "約" 等表示的約數一般用漢字。如果文中出現一組具有統計和比較意義的數字,其中既有精確數字,也有用 "多"、"餘" 等表示的約數時,為保持局部體例上的一致,其約數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數字。
  示例1:這個協會舉行全國性評獎十餘次,獲獎作品有一千多件。協會吸收了約三千名會員,其中三分之二是有成就的中青年。另外,在三十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還設有分會。
  示例2:該省從機動財力中拿出1 900萬元,調撥鋼材3 000多吨、水泥2萬多吨、柴油1 400吨,用於農田水利建設。

10. 代號、代碼和序號

部隊番號、文件編號、証件號碼和其他序號,用阿拉伯數字。序數詞即使是多位數也不能分節。

示例:84062部隊 國家標準GB 2312—80 國辦發[1987]9號文件 總3147號 國內統一刊號CN11—1399 21/22次特別快車 HP—3000型電子計算機 85號汽油 維生素B12

11. 引文標注

引文標注中版次、卷次、頁碼,除古籍應與所據版本一致外,一般均使用阿拉伯數字。

示例1:列寧:《新生的中國》,見《列寧全集》,中文2版,第22卷,208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示例2:劉少奇:《論共產黨員的修養》,修訂2版,7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示例3:李四光:《地殼構造與地殼運動》,載《中國科學》,1973 (4),400 ~ 429頁。

示例4:許慎:《說文解字》,影印陳昌治本,126頁,北京,中華書局,1963。

示例5:許慎:《說文解字》,四部叢刊本,卷六上,九頁。

12. 橫排標題中的數字

橫排標題涉及數字時,可以根據版面的實際需要和可能作恰當的處理。

13. 豎排文章中的數字

提倡橫排。如文中多處涉及物理量,更應橫排。豎排文字中涉及的數字除必須保留的阿拉伯數字外,應一律用漢字。必須保留的阿拉伯數字、外文字母和符號均按順時針方向轉90度。

14. 字體

出版物中的阿拉伯數字,一般應使用正體二分字身,即佔半個漢字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