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文信函寫作的幾個問題
(提綱)
上海大學中文系教授
于成鯤
個例研討結語:
一. 信函分為三大類型,各有不同特點:
A. 一般書信 (私人信件)
1. 用於私務,有隱私性
2. 形式約定俗成
3. 表達方法自由
B. 專用書信 (事務信件)
1. 用於處理行業團體的具體事務
2. 形式上有行業或團體規範
3. 內容單一,說明性強
C. 公務書信 (公函)
1. 用於國家機關處理公務
2. 形式法定
3. 語言平實、明白、準確
二. 信函有形式上,即體制方面要求。體制指:
- 體:語體、語言形態。
- 制:制度、規定。包括寫作,使用上的規定。
- 格:格局、格式。即書面的有形形態。
A. 給長者的信應注意的問題
遵守約定俗成的寫法。注意:
1. 上款、下款、寒暄、正文、結束語、祝頌詞的傳統寫法
2. 字跡、行款、格式、標點的書寫和語法、修詞、邏輯等問題
3. 從稱呼、行文順序、抬寫到折迭、顏色等都要講究禮貌
B. 公務信函寫作應注意的問題
1. 公函
公函是法定文體。它的任務是處理公務。它的格式是法定的。因此,應遵守法定使成的規定,不可隨意改動製作人的法定性,處理程序的法定性,公文程式及行文程式的法定性。公函的語言:
- 簡明扼要,直陳其事。(避免就事論事)
- 按規定程序行文。(事由、理由、要求、說明)
- 嚴謹、通俗、平易。(容易讓人理解、接受)
- 遣詞造句洽當。(準確表達本意)
- 與人商洽,態度平和,尊重對方。(勿以命令語氣對人)
2. 公務信件
行政機關的便函 (書函)、便箋;與公眾團體的公務聯繫信件;公民個人與機關、團體聯繫具體事務的答覆函件。這一類信件在寫法上應注意:
- 可以超脫公函格式的束縛;按便通的格式
- 可以超脫公函的處理程式;以私函方式表達
- 可以超脫公事公辦的語言障礙,把信寫得通俗、明白,但有情有理,有聲有色
- 可以超脫行文程式;突出重點,把問題寫得清楚,寫得透徹
C. 事物信函寫作應注意的問題
1. 直接標明件名;一文一事
2. 語言通俗、明白、簡潔,不能有官氣,或命令語氣,應協商、平和、明確
3. 直接表述事由、理由、要求,說明事項
2000 年1月於香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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